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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界会员积分奖励制度
一、名界旅游资讯网积分奖励规则
名界旅游积分为名界旅游资讯网奖励的计算单位,凡于名界旅游资讯网预订旅游产品、预定酒店、机票等名界旅游资讯网旅游产品并成功消费即可获得相应的积分。该积分可用于兑换名界旅游推出相应优惠政策和礼品。
二、基本积分
基本积分规则:
名界会员:
条款及细则:
1. 积分以整数1分为基本单位,以基本积分获得机制计算。消费金额不足获得整数1分的部分,均不会用作计算基本积分。
2. 所有网上交易享有的双倍积分奖励均以基本积分作为计算基础。
3. 积分计算全部以人民币为单位。
4. 非旅游产品费用(如配送费、机场税、燃油附加费及其它附加费)及以名界旅游现金劵或积分消费均不会用作计算积分。
5. 如通过网上或电话修改订单,积分计算将以最终修改的订单内容为准。
6. 会员在入住酒店后,如欲续住房间,必须通过名界旅游资讯网重新预定,才能获得续住房间相关的积分。会员续住酒店不足1个间夜不累计积分
7. 会员于酒店住宿期间的任何非房租消费,均不会累计任何积分。
8. 若会员虽然成功预订了酒店房间,最终却没有实现入住,则无法获得该项预订原本可以获得的积分。
9. 名界普通卡的积分有效期为2年,即:每笔订单的积分有效期为该笔积分到帐日起两年内有效,若到期月月底仍未使用,届时系统将自动扣除。(举例:会员于2009年3月10日到帐的该笔积分,有效期至2011年3月31日,若到期积分未使用完,届时将扣除。)
10. 会员所获得的积分将于成功交易、结账及消费后1至2个星期内存入会员的积分帐户。
11. 本计划保留随时就以上各条款细则作出释译及修改。
三、积分兑换
1. 名界积分可用于兑换积分商城中的名界旅游送出礼品;
2. 名界积分也可用于全额或部分支付机票、酒店(预付)、度假产品的费用,兑换比例为:
200名界积分 = RMB 1元。
本条例最终解释权最终归东莞市名界旅行社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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